2014年吉林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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