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内有效;达到广西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广西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广西范围内1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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