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威廉希尔app 为广大参加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战提供有用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考情分析】
考频:★
2010年单选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①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②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③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提示】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提示】注意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产折旧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地产摊销参照无形资产准则。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存在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且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判断题】企业只能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答案】×
【解析】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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