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串讲: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2013-04-08 10:56:39 字体放大: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14日至10月26日举行,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复习之中,威廉希尔app 特为考试整理了: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串讲:房产税的税收优惠,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提示: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4)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8)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供热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单位自供热及为小区居民供热的物业公司等,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免于征收房产税的有( )。

A.企业内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产

B.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屋

D.因停工大修导致连续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房屋处于大修期间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减免税规定。企业内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产,不免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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