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小结:劳动诉讼

2013-03-28 16:08:06 字体放大: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试重点:劳动诉讼”,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l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项选择题

◎根据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诉讼。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诉讼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诉讼。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 )。

A.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决定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C.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

D.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AB: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选项D:终局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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