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纳税申报程序

2013-02-09 15:20:51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重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纳税申报程序

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按月或按季定期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