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辅导:契税的征税范围

2012-10-09 17:19:2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初级会计经济法辅导:契税的征税范围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变动还有其他一些不同的形式,如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

A.法定继承人承受房屋权属

B.企业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C.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D.运动员因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奖励的住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法定继承人承受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契税的征收范围。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收范围的是( )。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B. 将自有房屋抵押

C. 房屋赠与

D. 土地使用权转让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五项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判断题

◎因典当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变动,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因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式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