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辅导:车船税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2012-10-09 16:42:4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初级会计经济法辅导:车船税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二、车船税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一、车船税纳税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二、车船税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