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期限

2012-10-09 11:45:41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经济法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期限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九、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期限

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