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辅导: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2-10-09 11:43:2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经济法辅导: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十五、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和缴纳方法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应当有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二)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三)纳税期限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在书电、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同一种类应纳印花税凭证若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近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给许可证后,按税务机关确定的限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汇总计算纳税。

(四)缴纳方法

根据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缴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