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个税的纳税申报

2012-09-29 14:28:1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个税的纳税申报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五、个税的纳税申报

1.代扣代缴方式

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手续费:2%

2.自行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项选择题

◎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 )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