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初级经济法考试内容:法律事实

2012-09-06 15:13:1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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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级经济法考试内容: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2.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提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都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区分要点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属于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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