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考点串讲:偶然所得

2012-08-29 17:10:09 字体放大: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陆续进行中,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也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当中,为了帮助考生复习,威廉希尔app 特搜集整理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经济法》考试重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中只有三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费用减除,直接计算税额。这三项所得是: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判断题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李某在一次有奖购物抽奖中,购买了价值3000元电视机抽中特别奖金1000元。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200元。()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