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
二、 审查
三、 审核
四、 复审
五、 办理
工作项目:参与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限额以上项目建议书的初审
承办处室:外事处
牵头副处长:张国庆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际字[2000]1号)
工作总时限:24个工作日。(不含报局长审批时间)
工作程序:
一、 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项目单位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
2、 项目建议书
3、 配套资金落实证明
4、 还款资金落实证明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的材料名称及其他要求。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二、 审查标准:
1、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范畴
2、 根据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实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性质及金额,与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本岗位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
1、负责分管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工作,对符合审查标准的写出同意向项目单位批复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报主管副处长。
2、做到认真审核、资金落实、手续齐全、情况清晰。
3、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及时退申办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三、 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处长:鲍冀宁
工作职责:
1、审核申办材料和审查意见。
2、有异议,退审查人员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处长复审。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四、 复审
本岗责任人:牵头副处长:张国庆
工作职责:
1、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有异议,退主管副处长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复审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定。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 办理
本岗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及时将我局的批复意见通知项目单位
工作时限:在接到主管局长批准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备注:
凡有异议退回重审件,各程序必须在接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