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8月初征求意见后数月内不见下文、媒体开始广泛质疑之时(羊城晚报最早对此进行关注和质疑,10月27日a5版报道《小额账户收费,“竹杠”敲到几时?》),中国银行业协会终于率先开腔,于16日下发《关于加强银行服务收费自律工作的六点共识》,要求银行进一步承担社会责任,对一些收费尽可能给予优惠、减免或暂停。 |
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1](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 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经相关 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非法人外资银行分行和在华代表处等,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观察员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共8章55条,明确规定了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职责、会员、组织机构、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以及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