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业务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是指能够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规划或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销售理财计划或投资性产品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的专业人员。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专业化服务活动表现为两种性质:一种是顾问性,此时商业银行充当理财顾问,向客户提供咨询;另一种是受托性质,此时商业银行将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一代理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业务,是一种个性化、综合化服务。
境外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有关证券业务,一般也不禁止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业务过程中进行信托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和信托业务。
个人理财业务分类: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一)理财顾问服务
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它是一种针对个人客户的专业化服务,区别于那些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
(二)综合理财服务
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