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个人贷款》重点第三章1

2014-10-14 16:48:58 字体放大:  

二、贷款流程(★★★★★)

(一)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1.贷款的受理

(1)贷前咨询银行通过现场咨询、窗口咨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方式,向拟申请个人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贷前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贷款品种介绍;申请个人贷款应具备的条件;申请个人贷款需提供的资料;办理个人贷款的程序;个人贷款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额等;获取个人贷款申请书、申请表格及有关信息的渠道;个人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其他相关内容。来源233网校

(2)贷款的受理程序

①接受申请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第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第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第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第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②初审

贷款受理人应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借款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经初审符合要求后,贷款受理人应将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交由贷前调查人进行贷前调查。2.贷前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1)调查的方式和要求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和居访制度。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2)调查的内容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收入情况;借款用途;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3)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吻合,身份证件是否由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各种材料之间是否保持一致等。

②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信及收人状况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判断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③落实其家庭住址及居住稳定情况,包括房产证明、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以及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贷款人居住证明等。

④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内容齐全性进行检查,检查资料是否存在不应有的空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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