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银行从业考试风险管理知识点:银行监管五
对政策性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对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规定为:商业银行之间原始期限在4个月以内的债权给予O风险权重,4个月以上的风险权重为20%,但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的风险权重为100%.
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给予l00%的风险权重,但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执行国务院规定按面值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进行了特别处理,风险权重为0,以体现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在风险程度上的差别。
对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对商业银行的其他资产,包括对企业、个人的贷款和自用房地产等资产,都给予l00%的风险权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50%.
质押和担保的处理:
现金类资产
高质量的金融工具
表外项目的处理:商业银行首先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同于表内项目的风险资产,然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计算表外项目相应的风险加权资产。
表8—4 普通表外项目的处理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参与股票交易和商品交易。因此,目前商业银行需计提资本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交易性人民币债券投资、外币债券投资的利率风险;外币贷款、外币债券投资和外汇交易中的汇率风险。
要点:
有效资本监管的起点是商业银行自身严格的资本约束。
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程序进行评估:完整的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包括五个方面: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
健全的资本评估;
风险的全面评估;
完善的监测和报告系统;
健全的内部控制检查。
分类监管。
对资本不足银行的纠正措施:
对商业银行股东实施的纠正措施;
对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采取的纠正措施;
对商业银行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
对本行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要求: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应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并表范围;
资本规模;
资本充足率水平;
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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