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三章讲义:信用风险管理
考点3.10 风险预警(P118-P125)1.风险预警程序: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风险分析、风险处置、后评价;预警内容:适应监管底线的、适应本行内部信用风险执行效果的、适应有关客户信用风险监测的;
2.行业风险预警:行业环境风险因素、行业经营风险因素【行业整体衰退、出现重大的技术变革、经济环境变化、产能明显过剩、市场需求出现明显下降、行业出现整体亏损或标杆企业出现亏损】;
行业财务风险因素【净资产收益率、行业盈亏系数、资金积累率、销售利润率、产品产销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行业重大突发事件。
3.区域风险预警:区域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区域经济环境恶化【经济整体下滑;产业集中度高,区域主
导产业出现衰退;区域内客户的资信状况普遍降低;区域内产品普遍被购买者反映质量差,购买者失去信心】、区域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现问题
4.客户风险预警:分为财务风险预警和非财务风险预警两大类;风险经理应当密切关注企业出现的早起财务和非财务警示信号,对客户的长短期偿债能力高度关注。
考点3.11 风险报告(P125-P130)1.风险报告从报告的使用者来看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内部报告包括:评价整体风险状况,识别当期风险特征,分析重点风险因素,总结专项风险工作,配合内部审计检查。
2.从类型上划分,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反映以下内容:
①辖内各类风险总体状况及变化趋势;
②分类风险状况及变化原因分析;
③风险应对策略及具体措施;
④加强风险管理的建议。
考点3.12 信用风险控制—限额管理(P131-P137)1.信用风险控制的方法:限额管理、信用风险缓释、关键业务流程/环节控制、资产证券化与信用衍生产品。
2.限额管理对控制风险非常重要,目的是确保所发生的风险总能被事先设定的风险资加以覆盖;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层面的授信限额是银行管理层面的资本限额的具体落实;
3.商业银行指定客户授信限额需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客户债务承受能力、银行的损失承受能力;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后,首要工作是判断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即确定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额。国家风险限额管理:基于对一个国家的综合评级,至少一年重新检查一次;国家风险暴露包含一个国家的信用风险暴露、跨境转移风险以及高压力风险事件情景。
4.组合限额管理:组合限额是信贷资产组合层面的限额,是组合信用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①授信集中度限额;
②总体组合限额行:银行可以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设定每个维度的限额;
第一步,按某组合维度确定资本分配权重;资本分配中的资本是所预计的下一年度的银行资本,是商业银行用来承担所损失、防止破产的真实的资本;
确定资本分配考虑的因素:①在战略层面上的重要性;②经济前景;③当前组合集中度情况;④收益率。
第二步,对预期的组合进行压力测试,估算组合的损失;
第三步,将压力测试估算出的预计组合损失与商业银行的资本相对比;
第四步,根据资本分配权重,确定各组合以资本表示的组合限额(=资本*资本分配权重);
第五步,根据资本转换因子,将以资本表示的该组合的组合限额转换为以计划授信额表示的组合限额;
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考虑重新设定/调整限额的情况:
①经济和市场状况的较大波动;
②新的监管机构的建议;
③高级管理层决定的战略重点的变化;
④年度进行业务计划和预算。
考点3.13 信用风险控制—信用风险缓释(P137-P142)1.信用风险缓释是指银行运营合格的抵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
2.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信用风险缓释的目的:鼓励银行通过风险缓释技术有效抵补信用风险,降低监管资本要求;鼓励银行通过开发更加高级的风险计量模型,精确计量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
3.合格抵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实物抵押品和其他抵押品,作用体现为违约损失率的下降,降低违约概率。
考点3.14 信用风险控制—关键业务流程/环节控制(P142-P146)1.商业银行授信权限管理的原则:
①给予每一个交易对方的信用须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②集团内所有机构在进行信用决策时应遵循一致的标准;
③债项的每一个重要改变(如主要条款、抵押结构及主要合同)应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④交易对方风险限额的确定和对单一信用风险暴露的管理应符合组合的统一指导及信用政策,每一决策都应建立在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上;
⑤根据审批人的资历、经验和岗位培训,将信用授权分配给审批人并定期考核。
2.贷款定价的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市场、银行、监管机构这三方面是形成均衡定价的三个主要力量;
贷款最低定价=(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贷款额;
其中,资金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权成本;
经营成本包括日常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
风险成本指预期损失(=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
资金成本主要是指用来覆盖该笔贷款的信用风险所需经济资本的成本,在数值上等于经济资本与股东最低
资本回报率的乘积
3.信贷审批原则:审贷分离、统一考虑、展期重审原则;
4.贷款转让;
5.贷款重组措施:
①调整信贷产品(从高到低、从有到无等);
②减少贷款额度;
③调整贷款期限;
④调整贷款利率;
⑤增加控制措施,限制企业经营活动。
考点3.15 信用风险控制—资产证券化与信用衍生产品(P146-P149)1.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现金资产证券化。
2.根据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产类型的不同,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资产支持证券;从资产质量看,分为不良贷款证券化和优良贷款证券化;从贷款的形式阶段看,分为存量贷款证券化和增量贷款证券化;从贷款的会计核算方式看,分为表内贷款证券化和表外贷款证券化;
3.资产证券化有利于:缓解银行的流动性压力;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
考点3.16 信用风险资本计量—权重法(P149-P154)1.权重法是指银行将全部资产按照监管规定的类别进行分类,并采用监管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方法;
2.权重法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银行账户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与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之和;计算表内风险加权资产时,应当首先从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相应的减值准备,然后乘以各自的风险权重;计算表外风险加权资产时,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置方式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下,不同资产类别分别对应不同的风险权重。对现金类资产、中央债权、政策性银行债权、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权权重为0;一般企业的权重为100%;微小企业权重为75%;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债权权重为50%,其他为75%等。
考点3.17 信用风险资本计量—内部评级法(P154-P158)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内部评级法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采用内部评级初级法的银行应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能够风险暴露和有效期限等由监管部门规定。
2.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结果和风险参数估计值等结果,在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制定、信贷审批、资本分配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债务人或债项的评级结果是授信决策的主要条件之一,核心应用范围包括信贷政策的制定、授信审批、限额设定、风险监控、风险报告。
4.验证是银行优化内部评级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管当局衡量银行内部评级体系是否符合巴塞尔协议Ⅱ内部评级法要求的重要方式;验证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对内部评价体系和风险参数量化进行检查和监督
的一系列活动,以提高评价体系的可信度与稳健性。
考点3.18 信用风险资本计量—经济资本管理(P158)1.经济资本计量对象为表内各类风险资产和表外业务,包括贷款、存放与拆放同业、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承兑、担保和信用证等。
2.内部评级法下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是风险因子计量,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此外,还应考虑信用资产的相关性以及风险集中度。
3.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在数值上等于信用风险资本可能造成的非预期损失,置信水平越高,经济资本对损失的覆盖程度越高,其数额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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