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风险监测和控制
市场风险管理总体要求
1.设定董事会、高管层、相关部门三个层次
(1)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2)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3)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相关职能应被恰当分离,以避免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2.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履行具体的职责
(1)拟订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批;
(2)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
(3)监测相关业务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报告超限额情况;
(4)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
(5)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6)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
市场风险监测与报告
1.市场风险报告的内容和种类
2.市场风险报告的路径和频度
(1)正常条件下,高管层每周一次。
(2)风险值和风险限额报告必须在每日交易完成后尽快完成。
(3)应高管层或决策部门要求,随时提供风险管理分析报告。
(4)前后台所需要的头寸报告,应当每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