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贷款支付

2013-04-01 17:22:26 字体放大:  

编者按:为了帮考生取得更好的成绩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贷款支付”,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银行从业资格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考得优异的成绩!

1.实贷实付的含义

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其核心要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

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信贷风险管理的最起码要求。企业通过资金池等方式任意摆布信贷资金、造成信贷损失的案例比比皆是。离开有效信贷需求的信贷投放,全面风险管理只能是纸上谈兵。

按进度发放贷款是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

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和借款人项目资金运用情况按比例发放贷款,及时慎重地调整贷款发放的节奏和数量。这是贷款发放的最基本要求。这样做的理由是:

☆ 信贷融资从本质上属于风险融资。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在借款人自有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贷款资金实际承担了权益资金风险,这违反了信贷管理的最基本准则。

☆ 对借款人项目资金运筹的分析,更是对其项目管理能力、资金实力的全方位写照,是风险分析至关重要的内容,是“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风险”的重要环节。

需要指出的是,欧美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贷款闲置的问题,这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重要借鉴意义。

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

从欧美银行业金融机构、世界银行的贷款操作情况看,受托支付确实是加强贷款用途管理的有效措施。

国际银团贷款也基本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支付方式。

☆ 通过受托支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确保了贷款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相一致,有效地降低了信贷风险。(银行受益)

☆ 由于贷款基本不在借款人账户上停留,借款人的财务成本大大降低。(企业受益)

加上大量信贷资金不再“空转”,而是流向确实需要贷款的企业,受托支付最终形成银企双赢的局面。

协议承诺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

实贷实付要求贷款人事先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约定贷款。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于2008年初从A银行取得中长期借款1000万元用于一个为期3年的项目投资。截止2009年底,项目已完工75%,银行已按照借款合同付款750万元。银行依据的贷款发放原则是( )。

A.计划、比例放款原则

B.进度放款原则

C.及时性原则

D.资本金足额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贷款发放的原则包括:①计划、比例放款原则,借款人用于建设项目的其他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银行贷款)应与贷款同比例支用;②进度放款原则,在中长期贷款发放过程中,银行应按照完成工程量的多少进行付款;③资本金足额原则,银行需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是否已足额到位。即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到位,贷款支取的比例也应同步低于借款人资本金到位的比例。题中所述的贷款发放原则为进度放款原则。

2.受托支付

(1)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含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贷款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意义

①贷款人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原则的主要体现方式,最能体现实贷实付的核心要求,也是有效控制贷款用途、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的有效手段。

②贷款人受托支付也有利于保护借款人权益,借款人可以在需要资金时才申请提款,无须因贷款资金在账户闲置而支付额外的贷款利息,也不必为了维护与银行的关系而保留一定的贷款余额。

受托支付也要求借款人必须诚实地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按照所申请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再随意使用贷款资金。

(3)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①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②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③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贷款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这些监管的法规要求审慎行使自主权。

(4)受托支付的操作要点

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 在受托支付方式下,银行业金融机构除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提款通知书、借据外

☆ 要求借款人提交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借款人应逐笔提交能够反映所提款项用途的详细证明材料,如交易合同、货物单据、共同签证单、付款文件等。)

☆ 借款人还应提供受托支付所需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汇款申请书等。

明确支付审核要求

①放款核准情况。确认本笔业务或本次提款是否通过放款核准。对尚未完成放款核准的,应跟踪核准进度及最终结果。

②资金用途。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是否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金额等要素相符合;审查提款通知书、借据中所列金额、支付对象是否与贷款用途证明材料相符。

③借款人所填列账户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④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完善操作流程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完善的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操作制度,明确放款执行部门内部的资料流转要求和审核规则。

☆ 对须由会计核算部门进行贷款发放和资金划转的,还应规范放款执行部门与会计核算部门之间资料传递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后及时支付到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

☆ 针对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贷款人应制定细化的操作指南,明确贷款发放和支付流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形,如明确贷款支付后因借款人交易对手原因导致退款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重新付款并审核;贷款支付后因贷款人自身等原因导致退款的,应根据错账处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再次支付等。

☆ 为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同时提高业务处理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创造条件,通过计算机系统对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合规使用放款专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贷款资金发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向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支付。

3.自主支付

(1)自主支付的含义

①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②贷款新规在把贷款人受托支付作为贷款支付的基本方式的同时,也允许借款人自主支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两个问题:①受托支付是监管部门倡导和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支付方式,是贷款支付的主要方式;自主支付是受托支付的补充。②借款人自主支付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实贷实存,自主支付对于借款人使用贷款设定了相关的措施限制,以确保贷款用于约定用途。

(2)自主支付的操作要点

明确贷款发放前的审核要求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后,贷款人应审核:

☆ 借款人提交的用款计划或用款清单所列用款事项是否符合约定的贷款用途;

☆ 计划或用款清单中的贷款资金支付是否超过贷款人受托支付起付标准或条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允许借款人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 事后核查是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重要的环节。

由于贷款人在放款前并未像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详细审查贷款资金用途,因此,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后续跟踪核查。

☆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发放后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交实际支付清单,必要时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实际支付事项相关的交易资料,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情况,具体包括:①分析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的金额和用途实施了支付;②判断借款人实际支付清单的可信性;③借款人实际支付清单与计划支付清单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应分析原因;④借款人实际支付是否超过约定的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金额标准;⑤借款人实际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的贷款用途;⑥借款人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情形;⑦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审慎合规地确定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的停留时间和金额

允许借款人自主支付小额贷款资金,是出于兼顾风险控制与工作效率的考虑。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

①仍应遵从实贷实付原则,既要方便借款人资金支付,又要控制贷款用途;

②仍应遵守贷款与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基本要求,不得提前放贷。因此,贷款人应审慎确定自主支付资金的金额和在借款人账户上的停留时间。

③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并不排斥贷款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控制。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人也可以与借款人协商采取措施,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和控制。

 

 更多信息威廉希尔app 银行从业资格频道公司信贷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