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考点串讲:风险防范

2012-09-12 17:12:12 字体放大:  

2012年下半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定于10月27、28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威廉希尔app 特搜集整理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的辅导资料,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风险防范

针对贷款保证中存在的可能风险要素,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防范贷款保证风险:

(1)核保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保证核查制度,是防范贷款保证风险的根本措施。

第一,要核实保证人主体资格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银行风险管理人员要核查保证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符合《担保法》和银行的规定。共有人提供贷款保证的,是否有其余共有人的授权书;合伙企业提供贷款保证的,是否有其余合伙人的授权书;借款人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提供贷款担保的,是否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的委托授权书;国有集体企业提供贷款保证的,是否具有主管国资委、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的书面证明。

第二,要核实保证人的代偿能力。这就需要银行风险审查人员严格审计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济环境、或有债务、净资产价值等,充分评估借款人产权关系状况和保证人资产变现能力等。

第三,对于贷款联保的情况,必须完整和严格审查每个保证人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经营前景、已有贷款、已有担保、或有负债、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关联程度、实际控制人等各种方面的问题。

第四,要特别审查是否存在贷款强制保证的情况,尤其是涉及地方政府和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借款人更要谨慎,防止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产生的保证措施悬空的风险。

最后,银行内部要实行双人实地核保制度,防止被保证人蒙骗或者与保证人和借款人相互勾结的风险。

(2)合同要件审查。合同要件审查也是有效防范贷款担保风险的重要措施。由于在贷款担保中涉及的合同要件非常复杂,因而尤其需要客户经理和风险审查人员耐心仔细。

第一,对于贷款主合同,要注意审查其贷款期限、附加生效条件、保证担保人、贷款合同编号等是否与保证担保合同的相关内容相一致。

第二,对于保证从合同,要注意审查其合同编号、担保期限、担保额度是否与贷款主合同的相应事项相一致,保证合同要规定借款人的连带责任。

第三,要核实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是否与其法人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原则和经营范围相符合,对于法人章程已经规定不能对外担保的,银行不能接受。

第四,要鉴别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委托授权人的签章等是否与预留印鉴相一致,严防假冒或伪造的签章和授权书,必要时可要求当面对质。

第五,股份制企业提供的保证,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未经上述机构同意的,银行也不能接受为保证人。

第六,银行客户经理、风险管理人员必须亲眼看见保证人在保证文件上的签章,并由银行内部档案部专门管理。必要时,也可委托律师核保。

第七,为了简化保证合同手续,在征得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订立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明确贷款余额和最高贷款累积额,防止由于理解偏差产生合同纠纷。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能低于银行对借款人核定的最高授信额度。

第八,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保证,需要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委托授权书、董事会成员签字样本,并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贷后跟踪管理。贷后跟踪管理对于贷款担保也很重要,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跟踪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增债务、或有负债、新增担保、法律纠纷等情况,及时发现保证担保悬空的潜在风险。

第二,在借款人出现贷款展期和借新还旧等情况,必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并且明确新借款的实际用途是否与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相符合。

第三,要及时追踪贷款合同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防止由于诉讼时效中断而丧失申诉权,防止由于诉讼时效而出现保证责任的自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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