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考点串讲:风险因素分析

2012-09-12 17:11:46 字体放大:  

2012年下半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定于10月27、28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威廉希尔app 特搜集整理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的辅导资料,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风险因素分析

贷款保证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了如下几个方面:

(1)担保资格。保证人的资格问题是最常见的贷款保证风险因素。

①超出《担保法》规定范围的保证人,是最明显的贷款保证风险,比如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超出授权额度及范围进行贷款保证。

②以营利为目的的民营医院、学校等作为保证人,也容易出现保证责任无法履行的信贷风险。

③在银行业务中,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贷款,很容易遇见变相的政府保证担保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财政兜底或者地方政府成立的空壳公司等。

④个人提供贷款保证的,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授权,否则容易出现产权纠纷的风险;合伙企业提供贷款保证的,需要所有合伙人同意授权的书面证明,否则也容易出现产权纠纷的风险。

⑤借款人可能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关联企业提供相互保证,甚至以不同名称的公司进行相互保证,从而向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借款。在实践中,借款人可能通过许多变戏法的手段绕开担保资格限制,这些都是产生贷款保证风险的重要来源。

(2)代偿能力。代偿能力是另一个重要的贷款保证风险因素。

在银行贷款中,可能出现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而丧失代偿能力的风险,比如经济金融危机使得企业经营状况突然急剧恶化;也可能出现财务状况良好但却没有处分权的风险,比如保证人的资产具有潜在的产权风险;还可能出现对保证人资产无法变现的风险,比如保证人的房地产遭遇市场不好而无法变现。(3)强制担保。在现实中,许多保证人迫于行政干预和政府压力,被迫提供担保。但是,当贷款无法偿还时,它们又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从而给商业银行行使诉权带来诸多不便。(4)相互担保。相互担保又称为联保,是指特定关系的几个借款人通过相互提供保证担保而向银行借款的行为。联保可以借助企业之间的紧密的业务联系、家族联系、地域联系等充分利用自身信用进行融资,可以避开抵(质)押担保物的限制,并发挥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作用,从而有效扩大自身的融资能力和业务规模。但是,贷款联保也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素,比如借款人之间可能由于联系不太紧密而出现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实质性缺位,或者由于其中一家借款人出现问题被其他银行起诉而使得另一方出现保证担保责任,这些都是联保贷款可能的风险因素。

(5)担保手续。在保证担保贷款中,需要保证人向银行出具保证函,并与银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由于贷款保证中涉及的法律手续种类繁多、细节复杂,很容易出现法定代表人签字、借款人公章、委托授权书等的缺失或者造假等风险,也可能出现保证担保合同条款不明确、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一系列问题。此外,还可能存在共有人保证担保缺乏另一方签字的授权书,或者合伙企业缺少其中某一位合伙人的委托授权书及其签章等,或者保证人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缺少其授权人的签章,或者出现主管国资委、职代会、董事会的授权及签章等。

另外,贷款合同与保证合同无编号或者编号不一致,甚至采用已经还清的保证合同继续担保。最后,各种担保手续出现随意涂改而又无有效签章的,也会影响诉讼举证的法律效力。

(6)诉讼时效。在出现贷款担保纠纷时,由于各种因素或人为障碍,也可能出现诉讼时效过期的风险。根据《民法通则》,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贷款逾期超过两年没有偿还本息的,银行必须采取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否则将会出现丧失胜诉权的风险。根据《担保法》,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都是六个月,如果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超过六个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会自动免除,银行从而将会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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