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定于10月27、28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威廉希尔app 特搜集整理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的辅导资料,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质押物的认定
除了质押物的范围要符合《担保法》和银行有关规章制度之外,对于质押物的产权、权属、份额、真实性等方面都需要具体核实。
(1)产权。进行质押贷款的标的物必须是质押人自己的财产或者是自己能支配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或可支配财产,其标的物包括动产和权利两个大类。
(2)权属。在国内,不同所有制的借款人还会涉及质押物的权属问题。国有企业应该核对质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集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用其动产或权利进行质押时,除了应该核对质押物的所有权外,还必须验证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证明;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借款人,要有产权单位同意质押的证明。
(3)份额。用共有财产进行质押时,还应该取得共有人同意质押的证明,并以质押人所有的份额为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采用其财产进行质押时,必须经过所有普通合伙人同意,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真实性,使用动产进行质押时,应当对动产质量进行验证。使用权利凭证进行质押时,除了验证权利对应财产的真实性之外,还必须实权利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比如采用汇票进行质押时,除了认定汇票本身的真实性之外,还必须与汇票发行单位和承兑单位进行核实。
(5)相关资料。采用动产和权利进行质押时,除了必须针对特定的质押标的物进行核查,还必须核实相关资料的完备性。这些资料包括质检证明、保险单、报关单、购销合同、购销发票、运输合同等,具体的资料清单需要根据特定的质押物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