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定于10月27、28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威廉希尔app 特搜集整理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的辅导资料,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保证担保
(1)概念。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银行)约定,当债务人(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分为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特点。保证担保具有以下特点: 、
①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保证不同于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形式,它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②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务人不得为自己的债务作保证。
③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样,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保证人有多个债权人,有保证的债权人并不比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④设立保证担保的程序较为简便。设立保证担保,不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相对于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来说,保证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当事人操作等优点。
(3)内容。根据《担保法》第15条,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被保证的银行贷款的种类、金额;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