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合同有效性风险。
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未履行法定提示义务的风险: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借款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且须在借款合同签订前作出,否则,对当事人不产生约束力。
格式条款解释风险: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风险:不一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③担保风险。
抵押担保风险:抵押物的合法有效性;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物价值高估、不足值或抵押率偏高;抵押登记存在瑕疵。
质押担保风险:质押物的合法性;对于无处分权的权利进行质押;非为被监护人利益以其所有权利进行质押;对非法所得的权利进行质押等。
保证担保风险:未明确连带责任保证,追索难度大;保证期间未明确或不明;保证人保证资格有瑕疵或缺乏保证能力;借款人互相保证;公司、企业的分支机构为个人提供保证;公司、企业职能部门、董事、经理越权对外提供保证等。
④诉讼时效风险。
⑤政策风险。
(3)操作风险的防范措施
①提高贷款经办人员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②掌握并严格遵守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③严格落实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
11.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表现形式
①还款能力风险。指借款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导致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因借款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借款人的继承人放弃所购房屋,从而给银行利益带来损失的违约风险。
②还款意愿风险。
(2)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应着重验证工资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入、经营收入的真实性。
②深入了解客户还款意愿。坚持面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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