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七章第4节公司资本制度

2013-11-07 15:32:38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为将要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七章第4节公司资本制度”的内容,希望这篇文章在考生们备战的时候能够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资本,是股东为达到公司目的所实施的财产出资的总额。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确认的资本筹措与运营的重要制度。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是:

(1)资本法定。公司设立时,其资本必须以章程加以确定,并应由股东认足、缴足(或募足),其目的在于使公司在成立时就有稳固的财产基础,新的《公司法》允许公司资本的分批缴纳。

(2)强调公司必须有相当的财产与其资本总额相维持。我国《公司法》中关于非货币出资不得高估作价的规定,关于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股东责任的规定,关于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予票面金额的规定,均体现了这一精神。

(3)强调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须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想要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通过阅读“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七章第4节公司资本制度”一文,相信对该知识点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小编祝愿考生们能够积极备考,祝各位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

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六章第4节对同一借款人贷款的限制

公共基础第六章第4节对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限制

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六章第4节对结算业务的限制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