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四章第1节公司治理的主体

2013-11-05 16:07:56 字体放大:  

想要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你们还在为找不到系统的复习资料而苦恼吗?看看威廉希尔app 小编为您提供的“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四章第1节公司治理的主体”一文,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四章第1节公司治理的主体

公司治理的主体

银行公司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商业银行的股东需要符合监管当局规定的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同时,商业银行要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尤其是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了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行,商业银行股东在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时,应支持董事会提出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在商业银行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在商业银行有借款的股东要立即归还到期借款,未到期的借款应提前偿还。

股东大会是由股东参与银行重大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履行自己的责任、行使自己权利的机构与场所。

2.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银行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章程行使职权。商业银行的董事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经验和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任职资格审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中应有~定数目的非执行董事。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

3.高级管理层

4.监事和监事会

通过阅读“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四章第1节公司治理的主体”这篇文章,小编相信考生们已经能够熟练的掌握该知识点,希望大家都考出好成绩。

相关推荐: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