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行从业资格《公共基础》资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2013-05-23 09:35:51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银行从业资格《公共基础》资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希望对参加2013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查看更多信息威廉希尔app 银行从业资格频道〉公共基础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