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章节辅导:支付结算业务

2014-04-11 17:32:47 字体放大: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即汇票、本票、支票和汇款。在银行为国际贸易提供的支付结算及带有贸易融资功能的支付结算方式中,通常是采用汇款、信用证及托收。

1.汇票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出票人一般是企业。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两种。

2.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实践中,没有银行支票账户的客户一般采用银行本票。

3.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等。

4.汇款

汇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

5.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信用证业务的主要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 的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6.托收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托收根据收款单据、交单方式、服务客户类型等的不同,可以分为许多种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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