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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公布

编辑:sx_wangha

2016-09-23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坐落于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西部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详情请看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信息:

学校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七所国防工业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经过60年的建设,学校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设有清水河、沙河、九里堤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000余亩,拥有馆藏丰富的现代化数字图书馆和一批设施齐备的现代化体育场馆。学校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湖水悠悠,银杏成海,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以培养“基础知识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拔尖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设有24个学院(部),61个本科专业,其中14个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现有各类全日制在读学生33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2000余人。学生以素质全面、专业知识扎实、能力强、后劲足等鲜明特点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本科生国内外深造比例在50%左右,成电学子遍布海内外IT领域。

学校已建成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精品开放课程、精品教材,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以及国家级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20个国家级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和示范中心,获得一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学校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包括的6个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具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药学、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工程硕士(含13个工程领域)等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13个。在2012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有5个一级学科排名进入前10,其中电子科学与技术排名第1,信息与通信工程排名并列第2。

学校以“顶天、立地、树人”为科研工作定位,努力构建“三足鼎立”(军事电子科研、以国家各类基金为代表的基础研究、与企业合作为主体的应用技术研究)的科研架构,“十一五”以来科技成果获国家级奖励17项、部省级奖励239项,发表论文(专著)36000余篇(部),申请专利6400余项。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科研机构43个,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7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和1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5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学校设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无锡研究院、成都研究院,致力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3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200余人,教授470余人。拥有一支包括7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97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含“青年千人计划”44位),1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4位长江学者,7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7位国家杰出青年科技基金获得者,8位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在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杰出人才总量达到151人(不重复统计)。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已与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同一批国外知名高校签署了学生交流及联合培养协议,与美国威廉玛丽学院、韩国浦项工科大学成为姊妹学校。自2010年实现留学生规模招生以来,学校已招收来自全球69个国家和地区的900余名留学生。学校每年主办十余次国际学术会议,选派大批教师赴海外访学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际会议。INTEL、MICROSOFT、TI和IBM等跨国公司在我校设立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奖学金项目等,直接参与我校的人才培养。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建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与法国蒙彼利埃二大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建孔子学院;与美国和葡萄牙名校开展IMBA和DBA合作办学项目。

电子科技大学以“求实求真、大气大为”为校训,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己任,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为建成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招生类别

性质 发证 层次 授位 类别 报考方式 录取类别
全日制 毕业证学位证 博士 学术学位 法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自主招生 1.本科直博 (十月报名) 2.硕博连读 (三月报名) 3.公开招考 (三月报名) 4.申请考核 (三月报名) 自筹(调档)或委培
专业学位 工程
硕士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 全国统考 1.推荐免试 (十月报名) 2.全国统考 (十月报名) 自筹(调档)或委培
专业学位 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药学、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毕业证学位证 硕士 专业学位 翻译、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全国统考 全国统考 (十月报名) 委培
来华留学 毕业证学位证 博士 学术学位 同全日制 自主招生 咨询报名 不限
硕士
中外合作 国 外学位证 博士 国外学位 工商管理 自主招生 咨询报名 不限
硕士 国际工商管理

说明:1、性质

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将颁发毕业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

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将颁发毕业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

2、录取类别

自筹:入学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

委培:入学须签订委培协议(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委培协议执行。

3、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类别

非定向就业:等同“自筹”,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人员请选择此项。

定向就业:等同“委培”,在职人员、军人、强军计划、国防生请选择此项。

报考说明

一、报考类别

21-全国统考(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2-推荐免试

23-单独考试

25-管理类联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

27-强军计划(自主命题)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即“应用型”硕士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生招生类别

性质 发证 类别 授予学位
全日制 毕业证学位证 学术型 学术学位(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
应用型 专业学位(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药学、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应用型 专业学位(翻译、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21-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告栏”)要求。

4、报考085239项目管理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入学时(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7年9月1日截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为10人,我校只接收非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22-推荐免试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三)23-单独考试

网上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完全相同。

(四)25-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1)录取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只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7年9月1日截止。

(五)27-强军计划

按解放军总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注:强军计划名额为30人。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1、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人员请选择“非定向就业”,在职人员、军人、强军计划、国防生请选择“定向就业”。

(3)报考导师填写在“备用信息”栏,如:10001李乐民(请勿在“备用信息”栏填写除报考导师外的其他任何信息),也可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补填,复试科目在打印复试通知单时填写。

3、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向学校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7、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在现场确认时系统自动更改为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说明: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11月9日-12日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进行确认。我校包括两个校区,考生自行选择任意一个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在沙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9日-10日,地点:逸夫楼221)的考生根据现场确认时间优先安排在沙河校区参加考试,在清水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11日-12日,地点:主楼B3-201)的考生与沙河校区未能安排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区参加考试,11月下旬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布最终考试地点安排。

要求:1、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

3、照相。

4、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名。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往届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考场应试。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说明:1、考试前一周登录yz.chsi.com.cn网上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电子科技大学考点考生的考试文具(含签字笔1支、备用笔芯1支、2B铅笔1支、橡皮、直尺等)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再携带其他任何考试文具进入考场。每单元考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试文具带出考场,所有单元考试结束后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回收。其他考点考生按当地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4、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7、强军计划考生,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改考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具体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改考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改考288单独考试英语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改考688单独考试高等数学

考纲:全国统考或管理类联考的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二)复试

时间:2017年3月至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网址:yz.uestc.edu.cn

地点:各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1、专业笔试(满分200分、时间120分钟),详见《硕士招生简章》“复试科目”。

2、外语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1、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

2、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3、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4、我校一般按1:1.2进行差额复试,但各专业具体复试人数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均有机会参加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再公布。届时,校外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校内或院内调剂考生可通过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填写调剂志愿。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拟报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委培(除强军计划外)的新生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将委培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交研究生院报到验证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电话:010-82336088-202),否则不予录取。学历(学籍)认证书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yzb@uestc.edu.cn,纸质版可发送传真至028-61830153-115,电子版或纸质版任选一种发送即可。

八、学制

025100金融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

九、学费

学费标准按国家及本地有关文件执行。

十、说明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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