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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9-13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查阅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专业科目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柯),专业考试科目712(维吾尔文学史),815(维吾尔文学综合),713(蒙古族文学),816(蒙古语言与文化),714(文艺学概论),817(柯尔克孜文学史)六门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蒙古语、柯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4.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起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但是,除国家奖学金以外,自治区及我校已经增设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制度,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同时,其他各类奖学金逐年增大了覆盖面,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供实践教学岗位及就业锻炼机会,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我校!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其他说明

我校单位代码:10762

通讯地址: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邮编:83001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32532

联系人:赵红梅谭俊蕾

网址:http://yjsc.xjnu.edu.cn

邮箱:yzb@xjnu.edu.cn

标签:院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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