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取工作
(1)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750分)=初试成绩(500分)*0.9+复试成绩(300分)
(2)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首先确定学术学位硕士录取名单,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专业学位硕士从待录取的考生中确定。
(3)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政审(调档)工作。凡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须进行调档的拟录取人员,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时间表
2013年4月9日8:30~12:00到化学楼一层签到验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报到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并登记签字,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规定者,不予复试。
为方便考生与导师的交流,定于4月9日下午导师与学生见面会,具体由各学部组织。
2013年4月10日8:30~11:30,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考试结束后进行专业调剂工作;
2013年4月10日下午,分专业参加实验复试;
2013年4月11日全天,分专业参加专业面试及外语面试。
各学部复试具体安排4月8日张贴在学院大厅公告栏。
六、注意事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均应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为简化程序,建议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携带盖章的政审表,注册报到时上交学院。
(2)调档
对拟录取的调档考生发给其调档函,应届考生请毕业时将档案转至院(系)党委,往届考生于4月20日前将档案邮寄或面交学院党委。调档函请复试完后拟录取考生从学院领取,档案邮寄地址:710069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院党委。
(3)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先到西北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各硕士招生单位,由各单位随录取结果一并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4)协议书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除外)均须和学校签定协议,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nwu.edu.cn/)下载协议,于4月23日前将协议书邮寄至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邮寄地址:710069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赵继霞老师收。
复试期间开通投诉电话:(029)88302805,接受并处理有关投诉。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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