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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威廉希尔app 小编为即将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研朋友编辑整理了“2013年武汉理工土木工程建筑学院硕士复试方案”,希望对广大考友有所帮助!
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考生上线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夏元友
副组长:张季如 张晓寒
二、复试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或领域名称 | 总分 | 单科 |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1 | 081300 | 建筑学 | 305 | 国家线 | 国家线 | 84 | 84 | ||
2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320 | 国家线 | 45 | 100 | 100 | ||
3 | 081400 | 土木 工程 | 01岩土工程 | 300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
4 | 02结构工程 | 311 | 国家线 | 46 | 88 | 80 | |||
5 |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 315 | 国家线 | 44 | 85 | 85 | |||
6 | 05市政工程 | 国家线 | 国家线 | 45 | 75 | 90 | |||
7 | 06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总分和单科复试线均为国家线 | |||||||
8 | 07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320 | 国家线 | 46 | 90 | 100 | |||
9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10 | 国家线 | 50 | 国家线 | 85 | ||
10 | 125600 | 工程管理 | 总分和单科复试线均为国家线 | ||||||
11 | 085100 | 建筑学专业学位 | 305 | 国家线 | 国家线 | 84 | 84 |
三、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一)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二)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三)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四)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五)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六)所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
(七)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八)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四、心理测试
我院在校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采用考生在校园网上测试提交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我院组织考生在4月6日—4月10日网络开放期间上网测试。考生按网上系统提示完成测试提交即可。
每名考生上网的用户名为其考生编号,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
五、复试内容、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应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往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复试考生如果有科研成果、设计作品、竞赛获奖或发表论文等,应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加复试,但需参加心理测试。
(五)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六)复试程序及安排如下表:
时间 | 内容及安排 |
4月8日 8:30~16:30 | (1)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费为100元/生,由学院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 (2)体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西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若有变动,校医院将在校园网上通知。 |
4月9日 8:30~10:30 |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另详),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该项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4月9日 14:00~18:00 | (4)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的综合应用能力、沟通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主要考核考生结合本专业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该项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4月10日 9:00~12:00 | (5)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课程。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地点:东教212(院图书分馆)。 |
4月11日 9:00~12:00 | (6)调剂考生复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参照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 |
4月12日 18:00以前 | (7)确定复试成绩,公示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30%,满分为100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学院网站公示录取总成绩、拟录取结果及奖学金等级。 |
4月18日 17:00以前 | (8)拟录取名单提交:拟录取名单及录取总成绩、奖学金等级等上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六、复试地点及笔试课程名称
专业(专业方向) | 笔试课程名称 | 笔试地点 | 面试地点 |
建筑学 建筑学专业学位 | 建筑快题设计(4小时) | 建筑馆212 | 建筑系三楼会议室 |
城乡规划学 | 城乡规划快题设计(4小时) | ||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 岩石力学 土力学 基础工程 工程地质 | 西院东教合四 | 东配三楼会议室 |
土木工程 (结构工程) | 结构力学 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建筑抗震 建筑施工 地基基础 | 西院东教合三 | 第一组: 院资料室 第二组: 东配二楼教室 第三组: 东教一楼会议室 第四组: 东教一楼119 |
土木工程 (市政工程) |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建筑给排水工程 | 西院东教合四 | 西教311 |
土木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传热学 流体力学 暖通空调 | 西院东教合四 | 西教四楼会议室 |
土木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 基础工程 桥梁工程 结构设计原理 | 西院东教合四 | 东教300 |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工程经济学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估价 | 西院东教合四 | 东教33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在土木工程专业中的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方向的笔试课程中任选其一 | 所选笔试课程名称对应的笔试点 | 院会议室 |
工程管理 | 工程经济学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估价 | 西院东教合四 | 东教333 |
注:凡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领域的考生,需在报到时选择拟参加笔试课程的名称,并按时赴相应地点参加笔试。未提前选择拟参加笔试课程名称的考生将取消其笔试资格。
七、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
(一)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名按以下公式计算:
(1)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5%+复试成绩×50%;
(2)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0%+复试成绩×50%;
(3)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5]×50%+复试成绩×50%;
(二)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在各专业方向或领域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录取。
八、奖学金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硕士生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备注 |
一等奖学金 | 全额学业奖学金+ 全额学业助学金 | 拟招生计划数的50% | 全额学业奖学金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 全额学业助学金的标准为240元/月。 |
二等奖学金 | 半额学业奖学金+ 全额学业助学金 |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 |
三等奖学金 | 全额学业助学金 |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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