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编辑:

2013-11-18

三、 总成绩计算办法(按满分 100 分计)

1. 报考( 050400 )艺术学 ® 01 美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03 公共艺术研究; ® 04 设计艺术与应用研究; ® 06 工艺美术研究 方向及( 550100 )艺术硕士考生 的 总成绩计算办法:

Å 初试总分(满分 500 分) /5 × 30%+ 专业设计(或创作 ) (满分 100 分)× 50%+ 面试(满分 100 分)× 20%

2. 报考( 050400 )艺术学 ® 02 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和 ® 05 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方向考生的 总成绩计算办法:

Å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60%+专业论文(满分100分)×30%+面试(满分100分)×10%

3. 报考( 050420 )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的 考生的 总成绩计算办法:

Å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70%+面试(满分100分)×30%

注: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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