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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公布审计硕士初试分数线。
2.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必须为全日制审计硕士或者全日制会计硕士。
录取优先顺序:
1.报考我院非全日制审计硕士考生。
2.报考我院全日制审计硕士考生。(未申请调剂,复试结束后未被全日制审计硕士录取,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审计硕士的考生)。
3.报考我院全日制会计硕士考生。(未申请调剂,复试结束后未被全日制会计硕士录取,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审计硕士的考生)
按照录取优先顺序进行录取,直到录满为止。录取将按照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非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
申请调剂资产评估的考生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并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350分的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资产评估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按照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首先录取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录满则按成绩高低录取非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3月15日17:00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并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一式三份交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221李老师。
(3)全日制会计硕士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一个非全日制硕士专业。
(4)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九、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相等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面试成绩采用规格化计算;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二)夏令营
参加2016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直接进入录取程序,并请考生及时与学院联系。暑期夏令营的考生,如果参加夏令营专业与本次报考专业不一致,需要参加本次复试,按照统一标准录取。
(三)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四)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五)调档函发放
1、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院(相关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见调档函)。
2、凡已确认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被我院已经拟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份来院自行领取,不方便来校的考生请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731—88684635)。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和监督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公开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
自愿担任考生观察员的考生可于专业综合面试当天向院复试监督小组报名申请,学院将在报名的考生中进行选取。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7研招录取)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三)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四)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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