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
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和检查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主要环节。研究生论文应该围绕本学科发展方向选择研究课题,确定论文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阅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广泛进行文献调研,对拟选题所涉及的背景知识和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以讲座形式进行考核。
2.论文选题:结合调研结果,由指导老师最终确定选题,所选课题应有一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预期对本学科的发展或对社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3.成果发表: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应不断总结阶段性成果,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公开发表论文的规定》,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质量,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
4.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研究课题,在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向导师递交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
(1)论文选题的来源、依据。
(2)选题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
(3)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4)论文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法、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的方法等)、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
(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由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组织有关专家审议通过。凡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其论文答辩不予受理。
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论文应具备系统性和科学性,基本论点和结果正确,方法可靠,数据真实,分析严谨,文字通顺,应能反映研究生具备独立从事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的能力水平。
(2)论文应具备新颖性和先进性,在课题主要研究领域有所发展,取得新见解、新知识、新发现、新发明、新理论,或对促进社会发展或国民经济发展具有较重要作用。
(3)研究生论文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和抄袭内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