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复试要求

编辑:

2013-11-21

六、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复试方式:面试(总分100 分)

2、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 40分);

(2)专业外语及口语能力(20分);

(3)逻辑分析(20分);

(4)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20分)。

面试时间:2011年3月2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如心楼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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