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要求

编辑:

2013-11-21

三、拟录取后续工作

1. 确定是否被拟录取,并确定“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及是否计划内或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奖学金额度,奖学金名额分配按专业(一级学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 拟录取考生于3月31日上午9:00到北航经管学院(A603)领取以下材料,并签订拟录取相关协议。

Ø《导师简介》

Ø《报考导师登记表》

Ø《政审表》(请详阅表底部备注内容)

Ø《协议书》等。

3. 双向选择指导教师,导师确定并签字后将《报考导师登记表》返回A603。

4. 已于2010年9月参加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

5. 拟录取的推免生,第四学年的成绩和综合表现不合格将被取消推免资格。

6. 参加复试考生均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复试,复试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序左侧装订。

7. 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开学入学报到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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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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