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航化学与环境学院硕士复试线及办法

编辑:sx_peip

2013-08-23

 2013年北航化学与环境学院硕士复试线及办法已公布,小编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择优录取。
  3.师生双方双向选择。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学位类别总分政治和 外国语业务课1和 业务课2
化学070300学术型硕士3304580
应用化学081704学术型硕士330508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学术型硕士3305080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150分。
  化学及应用化学专业,笔试科目:专业外语(50分)和无机化学(100分)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笔试科目:专业外语(50分)和物理化学(100分、带计算器)
  综合面试:150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组织面试小组。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
  复试地点:新主楼F227教室

专业代码及名称时间地点
化学 070300笔试:3月27日上午8:30新主楼F227教室
面试:3月27日下午1:30为民楼743
应用化学 081704笔试:3月27日上午8:30新主楼F227教室
面试:3月27日下午1:30为民楼743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笔试:3月27日上午8:30新主楼F227教室
面试:3月27日下午2:30新主楼D121

  五、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录取办法:
  1.按照统考生总分进行高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2.拟录取名单于3月28日后到新主楼D121查看。所有被拟录取的考生请领取政审表。录取类别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的考生领取并签署自筹协议,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领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3.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开学入学报到时进行。

  六、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条例)。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复试。复试材料提交时间:统考生请于复试当日提交。
  
  特别说明:
  已于2012年9月参加了我校推荐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政审表等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10)82316171或发邮件至lilin-mail@buaa.edu.cn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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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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