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通知

编辑:

2013-11-19

  八、 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1、 对于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复试合格的考生,拟录取前各学院要与考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将身份证、协议书复印件等材料报研招办备案。
  2、 对 “C类”符合复试分数要求,经复试合格的考生且户籍(收取复印件)应在委培所在地区,拟录取前学院要与考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将协议书复印件等材料报研招办备案。
  3、 报考类别为原单位委托培养且经复试合格的考生,拟录取前应先签定委托培养协议。
  4、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复试成绩单(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试卷等原始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三年。
  5、 北京交通大学批准的定向考生的复试工作,建议定向培养单位参与复试工作及签约事宜.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2011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通知”,更多关于北京交通大学的信息,请点击:威廉希尔app 北京交通大学

标签:复试信息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