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程序、方式
(1)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4月13日上午9:00-15:00,地点:机械楼213。按研究生院要求,查验复试考生如下内容: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本科毕业学习成绩表;收取考生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2)考生会议:4月13日下午16:00,地点待定。介绍学校政策与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包括北京化工大学学制和学习年限、学生住宿条件、学位论文答辩方式等研究生教育培养相关政策告知考生;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
(3)复试专业课笔试:4月13日晚18:00-20:00,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4)复试面试:4月14-15日,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于4月14日上午8:00到 机械楼二层楼梯口橱窗 查看。复试面试要求:①复试面试包括专业口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②复试时提问教师按回答问题的质量评分,每个学生应有多位教师提问,每人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③复试全部完成后,由组长组织教师根据各教师评分,汇总给出成绩。④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公示:4月15日下午16:00。考生到机械楼二层楼梯口橱窗查看 建议拟录取结果,并到机械楼213领取《体检表》和《选导师回执单》。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为准。
(6)体检时间:4月16日上午8:00,地点:校医院。注意:早晨体检空腹、带一寸照片和体检费。
(7)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4月16日下午16:00前。学生离校前必须确定导师,并交回《选导师回执单》,录取专业以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准。
(8)考生离校及调档通知书领取:4月16日下午17:00前。
(9)离校前注意事项:①拟录取考生(调剂考生、非应届考生和外校应届考生)凭《体检收据单》,必须到机械楼213领取《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方能离校。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离校后注意事项: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②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③北京化工大学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④按研招办规定时间前寄出《人事档案》或《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