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管理学院研招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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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被否决的考生认定为复试不合格,本次复试不予录取,但可以在调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专业或学院,并再次参加复试;

   2、所有专业均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到额满为止;
   3、相同分数情况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1日---4月10日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4月20日---4月30日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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