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4月8日9:00-15:00,地点:信息学院楼101。
2. 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a) 复试通知书、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
b) 初试准考证;
c)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d)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e)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学习成绩表。
f)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g) 复印件纸型为A4纸,复印件统一左侧装订提交。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h) 填写《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统计表》
i) 参加复试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