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其中:笔试200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乘2计为笔试成绩),专业面试300分(其中英语口试占5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500=10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被否决的考生认定为复试不合格,本次复试不予录取,但可以在调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专业或学院,并再次参加复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拟录取名单公示于化学工程楼200室及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uct.edu.cn)。时间:4月14日
6.自费生、调剂专业录取的考生及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习的考生签署协议
7. 拟录取考生领取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
8.拟录取考生领取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