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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全国招收49.5万研究生

2011-04-12

2011年全国研究生 招生录取工作会议3月31日在湖南长沙召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维护公平,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工作。其中2011年全国计划安排招收49.5万人,比去年增加2.3万人,增幅4.9%,其中,学术型34.7万人,比去年减少1.4万,减幅3.9%;专业学位14.8万人,比去年增加3.7万人,增幅33.3%。经测算,今年的考录比为3:1(2010年为2.8:1)。其中学术型实际考录比为3.5:1,专业学位实际考录比为1.8:1。

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维护公平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工作

姜钢副司长在201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201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和2011年考试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不断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强化招生考试管理,精心营造公平、安全考试环境,确保了研究生招生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010年度全国研究生报名和录取的基本情况是:硕士生报考人数为140.6万人,实际录取47.2万人,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11.8万人。全国博士生报考人数为16.9万人,实际录取6.4万人。

(一)大力加强考试安全工作,提升考试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教育部去年首次召开了研招考试安全工作会议,部长助理林蕙青同志到会做重要讲话。

二是去年12月中旬启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国新办网络局、公安部治安局、网安局、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通信保障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网上监控及打击非法行为工作方案》,在有害信息处置,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处理,团伙舞弊防范打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工信部、公安部和教育部三部委联合发文,共同部署考试安全工作,大多数省市也都联合发文,启动省级联席会议机制。

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去年底,我部学生司和考试中心共派出14个工作小组,对24个省(区、市)考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五是加大了对考试团伙舞弊防范和查处的工作力度。今年考试期间,全国共出动警力4117(2010年3582)人,无委会系统出动2383(2010年1803)人,出动无线电测向车辆和指挥车辆594(其中测向车404,2010年392)辆,其他技术装备1495台。查获作弊人数2381(2010年1478)人,其中通讯工具作弊1350(2010年748)人;查获器材比去年也有较大增加;查获团伙数108(2010年98)个;涉及人员数347(2010年225)人。对不法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六是及时妥善处理了2011年考前和考中两起突发事件。今年考试前期,某省的一个考点在清点试卷时发现缺失一份统考英语(论坛)试卷,接到报告后,教育部迅速派出工作小组,指导当地教育部门调查处理,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通过详细排查,发现是印刷厂在发送试卷时管理疏漏,程序不严,试卷交接时双方又没有逐一清点,而且分发试卷在没有监控录像设备的场所操作。虽然最后查明试卷没有丢失,但是反映出试卷的管理上,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外,今年吉林四平考试期间发生了少数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案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春同志和延东同志都作了重要指示,教育部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事件的处理以及在教育战线进一步加强党风行风学风建设问题。同时派出工作组到吉林督办,吉林省、四平市党委、政府,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都高度重视,全力查处。春节前四平警方成功查处涉案团伙,涉及9人,其中5人被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3人取保候审,涉嫌违法的4人将被起诉判刑。案件的及时查处,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

(二)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全面提高招生质量。

围绕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这个核心,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在招生计划安排上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比例。新增事业计划全部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同时,要求有关招生单位按5%-10%的比例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减出的部分全部用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服务保障体系。首先,利用推免生政策鼓励优秀应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质量。去年共安排1.3万个名额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使用。其次,出台了专门政策要求积极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体系,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再次,制定专门文件,指导高校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培养与就业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三是合理确定复试基本要求和调剂录取政策。针对报考两个类型研究生生源不均衡状况,在确定复试分数线之前,广泛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按照“保证质量、树立形象、防止矮化”的原则,确定了“一条线,可调剂”等有利于招生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和考生调剂的政策,对于顺利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任务起到了重要政策调节和导向作用。

从去年的录取结果看,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11.8万名,占录取总人数的25%,比2009年增加11个百分点。以此为标志,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类型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稳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

一是优化招生方式,扩大直博生、硕博连读等非面向社会招考方式招生的范围和比例。2010年将招收直博生的范围由原来的20多所高校扩大至56所研究生院高校;从2011年起,进一步扩大到设有重点一级学科的84所高校。

二是积极探索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机制,创新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2010年除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与中科院12个研究院所继续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试点外,推出了清华大学等10所高校与工程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今后科研机构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增量将主要通过这种联合形式进行培养,这将对深化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产生积极影响。

二、关于2011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报名情况。2011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人数为151.1万人,比去年增加10.3万人,增幅7.3%。其中学术型120.6万人,比去年增加1.2万人,增幅1%,专业学位30.5万人,比去年增加11.6万人,增幅61.4%。

2.统考成绩情况。2011年全国初试总分平均为278.8分,比去年提高了9.9分,英语一平均47.2分,比去年提高5.5分,业务课一全国平均86.6分,比去年提高4.8分;英语二,政治理论课,业务课二均和去年基本持平。总体上看考试成绩明显好于去年。成绩区分度加大,有利于学校录取。

3.计划情况。2011年计划安排49.5万人,比去年增加2.3万人,增幅4.9%,其中,学术型34.7万人,比去年减少1.4万,减幅3.9%;专业学位14.8万人,比去年增加3.7万人,增幅33.3%。

经测算,今年的考录比为3:1(2010年为2.8:1)。其中学术型实际考录比为3.5:1,专业学位实际考录比为1.8:1。

(二)关于划线的基本考虑。

在划线办法上,今年按照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适度宽松的原则,实行五个继续:一是统筹考虑不同区域、招生单位和专业等多方面因素,继续按学科门类分三区划线。二是继续对中医、体育、艺术等学科和矿业、地质等11个艰苦专业以及相对应的专业学位单独划线。三是继续实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四是继续实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一条线,可调剂”的政策。今年专业学位的生源虽有好转,但总体上仍满足不了招生的需要。为了保证专业学位的质量,树立形象,防止矮化,在初试成绩要求上,把两类生源放在一个平台上,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转型,这一做法在去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今年3月最新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专业学位已全部纳入相应的学科门类,因此,今年专业学位分数线执行相应学科门类的分数线,这样做,一方面体现了相应学科门类中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共同的学科属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对两种类型专业在质量方面的相同要求。五是继续实行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上线生源与招生比例,以利于充分发挥复试在选拔人才方面的作用和扩大高校、导师自主权,今年的上线生源数量在满足招生计划数之外,可供调剂的生源总量比去年略有增加。但专业类型间、专业间、校际间生源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因此今年在录取政策上仍然允许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三)关于录取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全国组织初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各招生单位的选拔搭建一个初步筛选的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初试一般只能解决共性问题,更多的是考察考生在公共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方面的情况,是否具备在本专业继续深造的能力,还需要通过招生单位在复试这个环节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和把关。

一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国家划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主要体现的是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种宏观原则要求和指导。一方面,表示从全国的口径看,在这个分数上的考生数量已经能够基本满足招生计划和招生质量的要求。另一方面,这只是考生能否参加复试的一个分数要求,不是全部要求,招生单位还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提出其它方面的要求,比如专业创新、本科学业水平、实践经历等。所以,考生进入复试的标准包括破格复试标准是国家、招生单位共同参与制订的,在这方面招生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不能简单机械地使用全国线,要把选拔优秀人才、保证质量作为确定复试要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复试工作不仅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复试比初试更为重要。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下大力气认真组织实施好复试工作,切实转变单纯以笔试成绩为依据的人才选拔方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复试走过场,要不断丰富完善复试方法和手段,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这方面,招生单位的管理部门应该做的是提供更多的服务,应多做的更多是宏观要求、原则要求,少做具体学术要求,要让院系和导师充分参与到人才选拔的过程中来,特别是发挥导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复试的作用。同时,复试工作主观性强、专业性强,相较初试工作,复试工作对招生管理部门和导师有更高的要求,所以,招生单位要在充分发挥导师作用的同时,还要努力抓好复试的规范工作,一是加强对复试导师的专项培训,提高复试导师对专业人才的选拔能力,二是要建立规范的程序并加强监督,提高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2.调剂录取工作。由于不同地区招生单位的生源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调剂考生成为部分招生单位和专业改善生源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手段。但是,调剂的考生来自不同的招生单位或不同的专业,初试科目有的也不尽相同,生源质量和水平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更要加强对调剂考生考核,必要时可在复试环节增加有关科目的笔试。同时还要注意防止歧视性政策,比如,只接受某一类院校毕业生或只接受某一性别考生等。

今年的调剂工作的重点是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录取。去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教育、人才两大规划纲要,都把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发展战略,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要求。延东同志在2009年、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也强调,要调整学位授予的类型结构,调整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比例,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符合我国产业结构特点的专业学位,改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攻读学术型为主的局面。因此,大力发展专业学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点。今年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目标是专业学位招生的数量要达到招生总数的30%。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生源基本要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把好入口关。要充分运用调剂政策,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国家在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时,已经考虑到一些招生单位和专业生源不足的现实情况,在划定相关专业分数线时做了适当的调整,总体上可供调剂的生源数量是充足的,各有关招生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特点,发动院系和导师,有针对性的向考生介绍专业学位的发展情况,使社会和考生全面了解专业学位培养特点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在调剂和录取过程中广泛深入宣传专业学位,尤其是要把“同一层次、不同类型”的道理讲清讲透,打消他们“专业学位不如学术型”的思想顾虑以及外界对专业学位的不良传闻对他们的影响,努力树立良好的专业学位品牌形象,使更多报考学术型的上线考生调剂到专业学位。同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样也要加大复试考查力度,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只要质量不降低,才能确保形象不被矮化。要继续加大配套措施和政策倾斜的力度,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使考生切实感受到不仅攻读专业学位有利于自己今后的发展,同时还要感受到在学期间将在收费、奖助等方面享受国家和学校的特殊政策和实惠,努力吸引优秀生源报考专业学位。

为了保证今年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目标实现,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质量,今年在录取过程中,原则上不再增加学术型专业计划;专业学位生源确实好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招生总规模外可申请增加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按录取文件执行。需要强调的是,申报是要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申报,调整计划也将按类别分别下达,不能互相混用,目的就是要确保专业学位既要发展又要均衡发展。

3.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今年在录取过程中重点做好六件事。一是招生计划公开,虽然专业目录已向考生公布,但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以及后期的调整计划都应公开;二是各招生单位要将本单位考生参加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同时将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西部计划等项目)进行公布;三是将录取结果公开;四是建立规范考生申诉机制,重视处理考生申诉和投诉工作,及时处理考生反映的问题,对损害考生权益和利益的事件要严肃查处;五是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得内定,不得歧视外校生源;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201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研究生招生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一)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工作面临的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

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召开,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对我国今后现代化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谋划了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蓝图,对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做出了全面部署,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两大重点,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步伐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更高要求。

我国学位研究生教育走过了三十年的历程,三十年以来,基本建成了中国特色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累计培养了33.5万博士毕业生,273.2万硕士毕业生,为社会主义建设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教育形势的新发展,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仍然任重道远。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为标志,我国高等教育站在了由大到强的新的历史起点上,从过去的“穷国办大教育”到今天的“大国办强教育”,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和跨越。要从这个定位和格局出发,全面审视和把握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妥善处理和解决好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四个不适应。

一是人才培养模式与选拔办法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要求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大批创新人才,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知识传授和学术继承,对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考查、培养不够,缺少对研究生学习表现的动态评价和淘汰机制。国务院学位办组织中国博士生质量报告显示,对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方面最不满意的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二是人才培养的结构和选拔模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适应。主要表现在:虽然我国已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研究生教育大国,培养数量已经不是发展的瓶颈。但是结构性矛盾突出,层次、类型和布局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不足,中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

三是招生制度和管理体系与创新人才选拔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主体地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虽然研究生招生考试体系相对完备,管理制度也较为健全,但是在发展观念、质量观念、人才观念方面依然相对落后,选拔评价方式、手段单一,重视知识层面的测试,创新能力和潜质的考查不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的需要。在具体招生过程中,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相对分离,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在研究生招生中的学术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很好和充分的体现,不能适应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完善的需要。

四是不正之风对招生考试的干扰和破坏与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公正的期待不适应。主要表现在: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理念深入人心,但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社会不正之风和人情风对研究生招生干扰严重,特别是考试作弊高科技化、团伙化和社会化趋势,对教育考试安全危害极大,目前,在保证考生入学机会公平,维护考生权益方面的体制和机制尚不健全,防范和打击高科技作弊还没有特别的有效手段。

上述四个不适应,需要我们在新形势下遵循教育规律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核心,科学谋划和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招生管理,推进依法治招治考,着力解决研究生招生存在的问题。

(二)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就是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狠抓落实,推动研究生教育特别是招生改革方面,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上一个新台阶。概括起来讲就是推改革、保安全、促公平。

1.推改革。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选拔培养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以改革促进公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教育改革的六大重点领域之一,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关键是抓落实。

一是要明确改革的原则,坚持“四个有利于”。即在选拔方式上,有利于优秀和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在制度设计上,有利于高等学校进一步体现选拔的主体地位;在保障机制上,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在管理办法上,有利于考试安全有效。

二是要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改革路线图。首先是要对我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根源有清晰的认识。其次是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好的经验既有共同的发展规律,又有其生存的土壤。需要认真分析,不可盲从。实践证明,囫囵吞枣、简单照搬的改革肯定是不成功的。再次,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成才规律,用科学理论武装研招改革,同时,还要看到,招生工作与研究生的培养和本科教育密切相关,与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密切相关,要立足研招,着眼全局,统筹规划,这样才能理顺体制和机制,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三是抓关键,求突破。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是提高质量,龙头博士生教育。现在看,在博士生招生中最突出、最迫切的是在体制机制上如何解决好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这一博士生培养关键环节的考查。今年将把博士生招生改革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大力度予以推进,在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博士生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

硕士生招生改革相对博士生招生要复杂得多。现在看主要是制度体系问题,目前这套管理模式是80年代建立的,可以说,对小规模的招生是十分有效的,对保证质量,树立其在社会的公信度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这种作用今天看了依然有效。但是,研究生教育发展到这个阶段,这套制度体系也确实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要在新的形势下研究如何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行政和学术权力等问题。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学校更好的选拔人才,提高选拔质量,而不是为了管而管,更不是为了束缚学校优秀人才的选拔。所以要围绕着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这一根本原则,深入研究研究生招生权责关系和管理方式等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该管的一定要管住,不该管的要交给学校自主决定。这些都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用更宽的视野、更新的角度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改革设想和实施方案,从而推动研究生招生管理机制创新,为研究生招生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制度性保障。

2.保安全。我们常说,公平竞争公正选拔。考试安全是公平竞争的前提,没有考试安全,公平竞争就没有保障。当前考试作弊形势的严峻,大家有目共睹。必须下大力气、下大功夫解决好考试安全问题,让领导放心、让百姓满意。今年二月份,我司在天津召集了部分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国家及省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参加的研讨会,专题研究防范、打击高科技作弊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了当前高科技团伙舞弊的技术特征、组织方式和活动特点规律,认为考试作弊,即使是高科技作弊也是可防的、可控的。要按照“人防技防结合,防范打击并重,教育法制齐抓,教育和公安工信等部门共管”的思路,加强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的机制建设,建立起有效的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的体系。

一是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最近教育部和财政部专门发了文件,要求各省做好标准化考场建设的规划和标准制定等准备工作,这是难得的机会,在建设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结合高科技团伙舞弊的技术特征、组织方式和活动规律,采取什么样有效的防范措施。目前高科技团伙舞弊技术上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视频信号,另一类是音频信号。对于视频信号的作弊只要考务人员加强责任心、加强监管,是能够有效防范的。对于音频信号,有模拟和数字两种,目前对模拟信号的阻断、压制、干扰已有一些办法,对于数字信号的防范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但是,在查获的考试舞弊案件中发现,相当数量的作弊是通过耳麦形式传递答案的,这种作弊方式,必须要有信号接收设备,而接收设备和耳麦之间信号的传递技术简单,在阻断和干扰方面是可以找到技术突破的。希望各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这些新特点,与本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一同进行技术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研制出在考场使用的防范效果好、成本低、对人体健康影响小的设备,为考试安全做出贡献。

二是启动考务管理改革。防范高科技作弊要打组合拳。不仅要在信息技术手段上下功夫,还要在自身管理办法上做文章。比如现在作弊一般是开考后将试题内容外传,一小时或一个半小时后将答案传进考场,可以根据这一特点,采取“一题多卷”、“一卷多卡”、“分段收卷”等方式进行防范。这个题目要作为本次会议讨论的一个重点,请省市从技术上和考务管理上认真讨论其可行性,特别是操作层面的可行性,以及相关配套措施能否给予保障,比如阅卷体制要作相应调整,试卷本地扫描、本地评卷等都要一并考虑。如果这项改革能够成功,对于防范高科技作弊将有重要意义。

三是建立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机制。防范和打击高科技作弊,除了技术和管理模式外,最关键的还要靠监考队伍。只要监考人员有责任心,任何作弊手段都很难得逞。所以,要认真研究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一套有效的奖惩机制,使考试安全能够从管理机制上得到保障。

四是推动考试法规建设。除继续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考试法立法工作外,我们正着手进行18号令的修订工作。要根据当前高科技作弊的特点对违规行为判定和处罚措施进行相应修订。要通过推动考试法规建设,推动依法治考,对考生产生威慑作用。

希望大家在这次会上,对考试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把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列出来,一件件研究,尽快把防范、打击高科技作弊好的思路转化成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尽快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尽快落实各项措施,使2011年考试安全工作形势有明显好转。

3.促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招生是教育的起点,如果招生做不到公平,就谈不上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公平,这也是社会和老百姓对招生工作特别关注的主要原因。随着研招制度改革的深化,招生自主权的下移,在推免、复试、录取、调剂等环节上还存在着如何使程序更加规范,过程更加透明等问题,因此,维护研招公平公正的任务更加艰巨。要借鉴高考(微博)实施阳光工程的经验,在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优化服务、监督保障等方面做实做细,努力把研招工作在公平公正方面做得更好。

同志们,当前研究生招生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改革发展机遇,同时面临着严峻考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改革创新,继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思想统一到教育规划纲要上来,把行动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实践中去,以推改革、保安全、促公平的扎实业绩,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