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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招考办提醒考生:考研作弊明年将禁考

2011-01-11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本月15日、16日举行。1月7日,沈阳市招考办就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向全体考生发出了特别提示。考生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如果考试作弊,明年将不准报考研究生。

据沈阳市招考办介绍,今年各高校将不再向考生邮寄《准考证》,考生要自己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同时,沈阳招生考试网也从即日起开出专栏,凭借考生编号即可登录查询详细的考点学校信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考生之前报名现场确认的地点并不是考点。

考试期间,沈阳市将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22700616)和“招考工作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考生可通过上述方式对本次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舞弊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对作弊等违规行为的惩处将更加严厉,一旦发现问题,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允许录取,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201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2012年将不准予报考。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