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考研 > 考研资讯 > 考研分数线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编辑:

2013-03-04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对工学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27日上午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在2009年秋季学期没有对推免生进行复试的院(系)、学科,此次也要对推免生组织复试,推免生的初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学科或领域对应的主干学科统考考生中的初试总成绩最高分计算,少数院(系)遇有特殊情况(如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系列等),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推免生初试成绩计算办法,但必须报研招办审批。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

四、 录取

1.正常录取

(1)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尽力协助进行调剂录取。

(4)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应给予协调配合。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讨论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经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布。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二级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及第二次复试办法。

b.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学校的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且调入学科(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为相近学科(领域)。

c. 调入学科(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三),交原报考学科审核考生的初试成绩及第一次复试成绩并签署意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调剂申请表 送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所有报名材料转给调剂院(系),并进行网上公示。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b.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主,但必须在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中给予说明。

c.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次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校内调剂工作应严格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4月2日开始,不得提前。

3.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

从校外调剂录取原则上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才能进行。鼓励生源不足的学科从55所研究生院学校(见附件四)的相同学科调剂录取合格考生。拟调剂录 取的校外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a)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b)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c)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 科相同,即原则上不接受跨二级学科调剂。

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为:

a.校内调剂录取结束后,各院(系)尽快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的相关要求报校研招办。

b.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并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经复审后,将结果在网上公示。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有关流程将另文说明。

五、 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各院(系)应于3月17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研究生院。由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与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 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及监督电话;

(2) 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3) 本院(系)各学科录取及奖学金评定原则及办法;

(4)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 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面试实施细则及时间、地点;

(7)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 间内 容

3月13~17日公布录取工作意见及相关文件;各院(系)、学科报送复试方案

3月18~21日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方案、笔试与面试时间及地点

3月22~26日复试资格审查

3月27日上午全校统一笔试

3月27日下午 ~4月1日笔试评卷;面试;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和奖学金类别;需调剂录取学科上报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4月2日~14日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4月15日~25日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招办

6月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 其他有关事项

1.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须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

根据我校硕士生结构发生的变化,以及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的相关要求,经2010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 系进行了调整,详见《关于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调整的通知》(校研发【2010】98号)。根据调整后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制订了校本部 《2010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该办法执行。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分别 按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的文件要求进行。

3.MBA、MPA考生的复试

MBA、MP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见MBA、MPA中心通知。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由相关院(系)、学科通知考生。

5.关于少数民族计划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计划考生的复试待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之后再组织进行,届时由研招办通知相关院(系)。

6.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416113 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6413389

 

标签:考研分数线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