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生。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接收校外调剂。(我校全部专业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源开放,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接收本科毕业学校为211工程及以上高校学生)。
1.调剂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需调剂的专业应是我校生源不足专业、学校发展所需学科或交叉学科专业。调入时遵循优质生源优先原则。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
2.调剂方法
校内调剂:在满足调剂原则的要求下,直接持《河海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校内)》申请。
校际调剂:在满足调剂原则的要求下,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在网上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3.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所确定的专业招生计划。
(三)关于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参加单独考试的复试名单根据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确定,其复试办法参照统考生进行。
(四)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
达到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河海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生院负责加试工作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办法与非同等学力统考考生相同。
(五)关于破格复试
我校一般不接受考生破格复试申请。特殊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
(六)特殊考生和特殊专业的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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