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语口试,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英语口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30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2.5%+复试成绩÷3×37.5%。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
1、复试人选
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复试人选,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考试:公共管理基础主要考察考生对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的了解(与2011联考公共管理基础知识范围大致相同,),政治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本期政治考试主要与今年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满分100分;
(2)英语听力采取笔试形式,听录音,满分50分;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总分150分。综合能力面试时同时考察考生工龄、职称、职务、工作业绩;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笔试成绩+英语口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30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3×50.0%+复试成绩÷3×50.0%。
五、财经研究所(联系电话:021-65903581)
(一)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差额比例为1:1.2。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200分。
(二)复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英语听力和专业知识,调剂生源加试一门专业课;面试主要考查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
(三)复试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上所列书目为主。
(四)录取: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六、金融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8377)
达到学校划定的总分及单科成绩线者,以总分成绩排名,各专业从高到低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差额比例为1:1.2。
(一)硕博连读项目
1、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信用管理专业
(1)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2)复试内容:①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②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兼顾对考生知识面与综合素质的考察。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占3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占70%。
2、保险学专业
(1)复试形式:笔试、面试,复试内容见招生参考书目;
(2)复试内容:
①保险学方向: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保险学、保险数学、风险管理),综合素质面试(20%);
②精算学方向: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其中:保险精算含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保险学原理),综合素质面试(20%)。
(二)专业学位(金融硕士、保险硕士)
(1)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2)复试内容:①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②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兼顾对考生知识面与综合素质的考察。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占3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占70%。
(三)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0.0%+复试成绩×40.0%。
七、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214)
达到学校划定的总分及单科成绩线者,以总分成绩排名,各专业从高到低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差额比例为1:1.3。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复试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与面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220分。
2、复试内容
笔试:主要参考书目按招生简章;
面试:涉及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2×3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单项均应达到60分,复试成绩达到132分(220分的60%)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达到60分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统计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1076)
学校分数线公布后,学院确定统计与管理学院复试分数线,并根据1: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一)复试方式:笔试(60分)、面试(40分)。
(二)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笔试内容:线性回归、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不指定参考书目,复试不考核经济学。应用统计硕士复试笔试参考书目:《理工科概率统计》(第一章到第六章,第八章到第十章)沃波尔等著,周勇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
(三)面试包括:专业能力(2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10分)。
(四)成绩折算: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五)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综合成绩(共100分)排名确定。
九、法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3408)